奇精机械(603677)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贵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律师认为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贵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 (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和《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 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 性发表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