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300315)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制度,落实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自治自律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 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 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子公司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权利与责任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导致公司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