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公司主管领导和董事长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 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往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