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 1 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