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加强审计信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