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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CHICCHIC(SH:601608)2025-09-23 12:0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