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 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选举及投票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 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 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除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向公司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