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根据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职责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 等被授权人(以下统称被授权人),通过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研究审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包括公司投资、融资、担保、资产 处置、对外捐赠、基本制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股东职权及其他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依规、授权合理、授权可控的原则。 (一) 依法依规。董事会授权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章制度要求,保证各项授权事项合法合规。 (二) 授权合理。董事会在决定被授权人和授权范围时,应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综合权衡决策的效率、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