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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法规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 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法规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如果同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有可能 妨碍公正的,应书面向审计委员会提请回避;被审计对象认为与内部审计人员有 利害关系有可能妨碍公正的,也可书面向审计委员会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回避。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