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 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