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解任、辞 任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