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 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 (五)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第三条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