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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002211)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营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完善工作制度, 明确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 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权利授予董事 长(经营层)的行为。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事项是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 重点就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产出租 或租入、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授权。公司中 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不属于法定的公司治理主体, 不得直接承接董事会决策授权。经过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批准的决策事项, 可授权董事或其他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