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 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