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 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