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股东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 宜。 第二条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股东会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