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家园8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家园 8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家园 8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509 号 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歌尔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8 号'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家园 8 号'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