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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 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