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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 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增强年报信息披 露责 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上海证券易所科科板股股上上规则》》(以下简称《" 科 板股上规则》》")以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科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