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