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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或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 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 一位候选董事或,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或。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或。在股东会上拟选 举两名以上董事或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