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