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