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