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 —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指引》《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 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 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指属于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等情形,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 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