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 市公司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密责任和报告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