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1 —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香冰律师、刘宏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第 1 号》")《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