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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WindeyWindey(SZ:300772)2025-09-24 11: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 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 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职权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五条 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