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 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 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健全总经 理领导下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 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