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 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凯格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凯格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