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莞市凯格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 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