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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KFMIKFMI(SZ:300666)2025-09-24 12: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王卫东律师、赵振兴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 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 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提案、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等事项。其中,《会议通知》以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