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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臣控股(01955)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JOHNSON HLDGSJOHNSON HLDGS(HK:01955)2025-09-25 09:10

Hong Kong Johnson Holdings Co., Ltd. 香港莊臣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1955) 提 名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1. 釋 義 1.1 就此等職權範圍(「本職權範圍 」)而言: 「董事會 」指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香港莊臣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指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任何一名聯席公司秘書。 「董 事 」指董事會成員。 「聯交所 」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 組 成 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案成立 。 3. 成 員 3.1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從董事當中委任,並須由不少於三名成 員組成,而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 1 - 「 提名委員會 」指根據本職權範圍第 2條經董事會決議案成立的提名 委員會。 「高級管理層 」指本公司就其最近期年度報告所述的執行董事及其他 高級管理層成員,以及獲董事會不時釐定為本公司高級管理層的任 何其他本公司高級職員。 3.2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 事擔任。 3.3 公司秘書須為提名委員會秘書。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具備合適資格 及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