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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HANGZHOU TOKAHANGZHOU TOKA(SH:688571)2025-09-25 09:4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 1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