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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30089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