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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60399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NBJFNBJF(SH:603997)2025-09-25 10:17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482 号 致: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或"继峰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