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 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 当严格防范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