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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 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