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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 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 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