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规 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股 票 上市 规 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 州和 泰 机电 股 份有 限 公 司章 程 》( 以 下简 称 "《 公 司章 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财 务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