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 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