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0024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 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进行专项评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