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 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应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