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程序和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