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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CLICKCLICK(SZ:002782)2025-09-25 12: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公司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