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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CLICKCLICK(SZ:002782)2025-09-25 12: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