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接待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的行为,提高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和个人,包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