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 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