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关于明阳智能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阳智能")的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位贝贝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作为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和有权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已公 开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包括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就明阳智能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