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11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 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可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 ...